加盟是一种存在于总公司和加盟者之间的持续关系。总公司赋予对方一项执照、特权,使其能经营生意,再加上对其组织、训练、采购和管理的协助,相对的也要求加盟者付与相当的代价,作为报偿。但是投资者必须要对公司资质、品牌资质进行全方面的考察避免上当受骗。
代理商要求:
1.具有拓展事业强烈愿望,高度认同“馋火炉鱼”的经营理念。
2.根据总部规定的城市类别,交纳相应的代理费用。
3.自觉接受总部的管理,不可跨区经营。
4.具有区域规划能力和业务洽谈能力。
5.具有扶持专卖店成长的意识和能力。
6.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,良好的信誉、投资意识、风险意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