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 盟享加 发布时间:2017-08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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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特许经营合同终止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91条,发生以下七种情况,合同终止: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;合同解除;债务相互抵销;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;债权人免除债务;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;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。
在特许经营法律关系中,当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,特许经营合同终止。
在特许经营合同终止后,双方当事人对要履行其后合同义务。第一,被特许人安全处理特许人连锁店铺的物品、宣传品和各种设备,对于各种操作手册要妥善处理;其次,根据保密协议要求,被特许人仍旧需要承担保密义务。
(二)特许经营合同的解除
特许经营合同的解除的行使需要满足三个要件,首先需要以有效成立并继续存在的合同为标的;其次解除必须具备解除的条件,法定解除条件或者约定解除条件;再次解除必须有解除行为;合同自通知达到对方时解除(《合同法》第96条),这种解除行为须当事人的行为,因此我国法律并不采用当然解除主义,不过法院基于情势变更的裁决解除不需要解除行为。
六、特许经营活动中涉及的其他合同
(一)租赁合同
如果被特许人开店时候发生租赁行为,就会产生租赁合同。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、收益,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。在当事人 <http://baike.baidu.com/view/22657.htm>中,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;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。租赁物须为法律允许流通的动产和不动产。租赁合同包括房产租赁合同、融资租赁合同、租赁合同范本、房屋租赁合同、汽车租赁合同、厂房租赁合同、土地租赁合同、商铺租赁合同等。
(二)劳动合同
被特许人雇佣第三方参与到特许经营活动时,必须要同第三方当事人签订劳动合同。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、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。按照《劳动法》规定,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。
【技能训练】
王某在今年12月与北京某装饰装修特许经营企业签订特许经营合同,该合同规定:“甲方(特许人)授权乙方(加盟者)在山东省济南市独家经营某某品牌的装饰装修业务。乙方在约定地区有权开设若干家装饰修加盟店,但是,乙方无权将特许经营权授权给他人使用,否则,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,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。”该合同还规定,“在本合同终止或被解除后,乙方应该在30天内停止使用某某商标,不再使用北京某某装饰装修连锁店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,并在30天内撤出招牌和其他相关营业标志,向甲方返还相关资
料或手册。”该合同还对乙方交纳加盟金、特许权使用费等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。
但是,在合同签订后的几个月内,;王某一直拒绝缴纳特许权使用费王某没有经过特许人的同意,擅自超出经营地域范围,在山东省济宁市开设一家该品牌的连锁店,而且该店是由他人投资,由王某将特许经营权再次许可其使用。
请认真阅读上述材料,并查找相关背景资料,完成下列任务:
1.阐述特许经营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;
2.阐述王某应该履行哪些合同义务;
3.阐述上述案例中,王某应该如何改正其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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